索 引 号: 014419291/2017-0072 主题分类: 劳动、人事、监察 劳动就业
发布机构: 区政府 发文日期: 2017-02-24
文 号:
“创业富民30条”新鲜出炉

    2月23日,市委市政府下发《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富民的意见(试行)》(简称《意见》)。至此,备受关注的“创业富民30条”正式出炉。为向广大市民细解30条政策的具体内容,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邀请市人社、工商、财政等相关责任部门对政策逐条详细解读。

    据悉,《意见》旨在落实省党代会“两聚一高”决策部署,回应解决好“大走访大落实”活动中群众增收致富的热切期盼,以创业富民为重点,进一步打造优良创业环境,激发全民创业能量,在全市城乡形成“想创业者能创业、会创业者创成业、善创业者创大业”的生动格局。《意见》包括降低创业门槛、培育创业主体、落实税费优惠、加强金融扶持、加大资金支持、建强众创平台、优化创业服务、营造良好氛围8个方面。

    据介绍,《意见》起草过程中,历经数十次修改。市委书记蓝绍敏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,逐条讨论完善政策内容。《意见》初稿形成后,为让政策更接地气,更具指导性、针对性、实效性,市委市政府还通过市各媒体向全市人民征求意见,许多合理化建议被充实进《意见》。

    大家普遍认为,“创业富民30条”真金白银支持创业,集成创新聚焦富民,是地级泰州市成立以来,出台的含金量最高、撬动机制最活、创新元素最多的扶持创业文件。

    《意见》中提到的“创业培训券”“创业贷款贴息券”“创业租房补贴券”尤其引人关注。根据《意见》要求,我市将建立“创业培训券”制度,2年内发放2亿元创业培训券,每张数额1000元,由人社、农业、工商等部门面向拟创业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发放,拟创业的劳动者直接凭券到属地定点培训机构免费参加创业培训;建立“创业贷款贴息券”制度,由人社部门面向全市城乡创业者2年内发放1亿元创业贷款贴息券,每张数额1000元,创业者在贷款额度内到银行办理贷款的,以贴息券作为贴息凭证,由担保公司或相关银行代办贴息手续;建立“创业租房补贴券”制度,2年内发放1亿元创业租房补贴券,每张数额5000元,由人社、科技等相关部门面向入驻各类孵化基地的初始创业者发放,创业者凭券享受租房补贴,降低运营成本。

    此外,还有多项政策给有创业意愿的市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。例如,《意见》第1条提出“切实解决‘准入不准营’的问题”,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,该做法将在全省率先探索,加快推动通过削减许可事项、许可改备案、证照联办等方式,建立宽进严管模式,破解创业者“领照容易、领证难”的共性问题。

    缺乏创业资金是不少创业者面临的一个难题。对此,《意见》第14条提出“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”,有望通过“四两拨千斤”的方式破解上述难题。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我市将建立2亿元创业担保基金,撬动创业担保贷款规模达到20亿元。

    《意见》第15条提出“提高创业担保贴息贷款额度”,对相关城乡各类劳动者,个人申请贴息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;合伙创办企业的,贴息贷款总额最高为80万元;科技成果转化、研发或文化创意类项目,贴息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;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贴息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。以上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,企业运营质态良好的,可按规定贷款3次。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对创业者提供这么高的贴息贷款额度,在全省乃至全国也不多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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