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: 014419291/2017-00125 主题分类: 农业、林业、水利 其他 科技、教育 科技
发布机构: 海陵区政府 发文日期: 2017-12-25
文 号:
区政府召开第7次常务会议

  12月23日下午,区委书记、区长陈翔主持召开区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。会议认真审议和讨论了关于创新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工作的意见,2017年度海陵区科学技术奖建议名单,《泰州市海陵区关于打造区域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》,区审计局购买审计劳务实施方案,《政府工作报告》(讨论稿),讨论研究了2018年民生实事项目等。

  据介绍,创新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工作的意见主要内容为:构建“阳光三农”综合信息管理平台,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,规范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方式,资金财政国库集中收付,实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“阳光交易”全覆盖,规范村级集体举债行为,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,明确审计监督职责等。会议指出,以制度建设为保障,推进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工作实现精准化、科学化、制度化、平台化,构建“产权明晰、权责明确、经营高效、管理民主、监督到位”的管理体制十分必要。要做好海陵现行管理规范与《意见》衔接工作,加强资金使用规范和资金监管工作,在人员配备方面要充分协调,科学安排,抑制人员膨胀。

  据介绍,区科学技术奖经区科学技术奖评审会三个阶段评审,10个项目入选区科技进步奖评,5家单位入选企业创新奖,5名同志入选技术贡献奖。会议指出,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,要加大科学技术奖奖励力度,调动企业参评积极性;要优化评选方法,提高评选标准,评选结果要能体现当前海陵科学技术发展水平。

  《关于打造区域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》分为:总体要求、政策措施、组织保障和附则四个部分。《实施意见》旨在破除束缚全区科技创新与人才发展所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,最大程度集聚科技与人才要素,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。会议指出,海陵产业发展走到关键节点,实现速度到质量的完美转变,需要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。《实施意见》突出企业主体地位,发挥市场主导作用,对市区现有资源进行整合,把现有人才和科技政策进行“打包”,《实施意见》实施后,必将为海陵区域创新提供战略支撑和引领动力。

  会议介绍了《政府工作报告》(讨论稿)起草情况、主要内容和报告特点等。与会人员对《政府工作报告》(讨论稿)进行了认真讨论,并提出修改意见。

  据介绍,2018年民生实事项目涉及创业就业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、教育、文化、城市建设、生态治理等方方面面。

  区政府领导丁和扣、孙佳玲、周海霞、杭绘东、肖六林等出席会议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窦国钧,区政协副主席周宏林列席会议。会议还邀请了人大代表,政协委员以及媒体代表参加。(颜怀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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